2020-10-13 17:37:14
一、功能效果
网站通过了公安局备案后需要将公安机关备案编号及图标放到网站底部。
二、功能说明
【版本】任意版本的旧网站版本均支持添加展示备案信息
三、设置教程
(一)获取公安备案号及图标
1、通过了公安备案后,进入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点击登录。
2、在【已备案网站】中点击查看详细。如下图:
3、点击下载备案编号图标,手动复制备案号。
注意:获取后页面不要关闭,后面操作还需要打开该页面。
(二)添加到网站底部
添加方式有两个方法,
方法一:新版底部,使用图文展示模块添加,详细操作教程:点击查看。
方法二:旧版底部,选择编辑底部内容,在版权信息中填写添加。
旧版底部:
1、进入电脑网站设计页面,将页面下拉到底部,鼠标移至底部区域点击【编辑内容】。
2、选择版权信息,将获取的备案号粘贴在编辑框,点击插入图片按钮上传获取的备案图标。
3、再次回到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点击【点击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在代码弹窗复制网址信息。如下图:
4、复制后回到电脑网站设计页面,给图标和文字设置超链接,链接到上一步骤获取的网址。
5、保存后即可完成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