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开办主体

2022-03-16 16:21:44

一、备案介绍

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网站的所有者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备案,公安局备案是其中一种。如果不到公安局备案平台做信息登记,有可能查处以后关停。


目前只有上海地区强制实行公安备案,已通过ICP备案的网站必须在30天内进行公安备案。其他省份暂无要求(例如:提交公安备案的营业执照所在地区是广东省广州市,则无强制要求进行公安备案),但为避免因需强制公安备案的原因影响网站使用,建议您可以先进行工信部备案,备案成功之后再做公安部备案。



二、备案说明

【版本】做公安部备案没有购买网站版本的要求,但是免费版本的凡科网站无法绑定外部域名,仅支持绑定凡科购买的域名。

【建议】先完成工信部(ICP)备案后再做公安部备案。



三、备案教程

备案主要流程是:注册账户开办主体申请网站基本信息填写网站负责人信息填写确认提示说明点击文字可以快速到达对应内容区。

需特别注意的是:部分网站需要前往公安机关进行面审,面审所需的资料具体由当地公安安排。

如何获取备案代码:点击快速查看


1. 注册账号

1.1 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点击网址登陆。

进入页面后请点击【用户登录】,跳转到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点击【注册账号】根据提示完成账号的注册操作。



1.2 注册后需要手机下载【公安一网通办】app进行扫码验证。之后每次登陆都需要使用该app扫码验证



2. 网站开办主体


点击业务办理-新增主体,根据提示完成资料填写,如有任何问题,可通过网站下方的 “政务网站找错” 留言反映。


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2.1 单位名称:请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

2.2 单位性质: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

2.3 上传的证件图片需要清晰大小在400K以内

2.4 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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